txt电子书下载网 > 玄幻小说 > 从文抄公到全大陆巨星 > 第185章 轰动(第一更,求订阅推荐)
    看完新书简介,夏芷蓝的第一印象,就是这本书赫然写的是读书人的世界,而且虚构的东西,和他们现在所处的时代一样。

    读书人,小说家,得到天地才气认可,和这里的天道网奖励?

    这倒是有意思了,古往今来,大家写的都是不一样的故事,但从来没人想过,会以如今这片世界的构造而编撰故事,哪怕改动了一些。

    这个作者很大胆啊,这样的世界观虽然给人能以感触感,但是掌控不好的话,很容易崩坏。

    作者只上传了十章内容,几万字,他们连忙一个个静悄悄的看去……

    随着看完后,几人全都长舒一口气,真正的意犹未尽啊。

    武天宇更是激动的脸色潮红,不亏是自己的偶像,竟然以大家广为流传,而被忽略的诗词做升级要素,这脑洞,真是大啊。

    不,我不学剑了,我要当诗人,要当温润如玉,谦谦君子。

    夏芷蓝和武樱看完后,真正的对宋仁佩服的五体投地,以寒门学子童生参加诗词,赢得天地才气认可,这样的想法简直绝无仅有啊。

    而且这规格,和自家皇朝这边选拔人才基本一模一样啊,选拔那些好的,也是写好小说的料子,皇朝那边有圣人文作者,甚至有一年还当过监考官呢。

    作者的新书,真得劲,我以前怎么没想到过用这样的写法呢?

    不亏是我的偶像。

    而且她们看向第七章的内容,主角写出了一首鸣州的五言绝句《春晓》。

    春眠不觉晓,

    处处闻啼鸟;

    夜来风雨声,

    花落知多少。

    这首诗句以前怎么从来没听过,却是如此的简单,意境也是超美,通俗易懂。

    要知道,她们作为皇家女,尤其是女孩子,无论你是否想要写小说,一些诗词都是要学习的,她们更是被从小熏陶。

    简简单单的四句诗,有种说不出的韵味,难不成,这是那位作者自己写出来的?

    两女对望一眼,皆是倒吸一口凉气。

    不会吧,这本书按照书名和简介,一看就是文人的世界,如果所有的诗词全靠作者自己一人而编撰,那得有多大的才气和魄力啊。

    这简直是一本难以想象的大棋啊,他下的过来吗?

    不过就目前而言,这首《春晓》就已经很不错了,哪怕入选胤夜皇朝启蒙书的诗词,都是绰绰有余的。

    而此刻,越来越多的人庆贺作者发新书了,不计其数的打赏,留言,评论,更多的是对于作者这种生活常见小说的脑洞佩服不已。

    许多人就是在等着作者新书呢,他们好开始模仿,说不定就能入精品之类的。

    以前《诛仙》出来的时候,就有人模仿进了精品,还有很多在潜力,被模仿坏了,太多不新鲜了。

    《神墓》出来的时候,想要模仿,世界观和脑洞太大,太烧脑,然后他们等下一本书。

    《雪中》出来时,文风和他们一样,不知道的还以为作者模仿他们写作,抢饭碗呢,这有什么好模仿的,没人看好,最后却反倒入了准圣人文。

    他们继续等待,万众期待下,作者的第四本书终于出来了,赫然是以如今的世界观,稍加变动了一下,小说变诗词。

    哎呀,这么好的点子,自己等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。

    在看的如痴如醉的时候,他们第一时间就是准备去模仿了,毕竟作者的每一本书都似乎是一种写作潮流。

    可是在即将动笔时,他们又犯难了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观这般的大,那么多的诗词他们可做不出来,可是要用别人的话,普通的,没人看,甚至觉得,主角做出来这样垃圾的诗词,配角和旁观者还哇哇的喊着有多好看,多精辟。

    这不恶心人嘛,作者以及主角得有多弱智?

    可是要用那些出名的,都是网上大家知道的,没什么期待感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你跟这些著名词人打过招呼了吗?他们同意了吗?

    一场小说下来,得要用多少诗词?自己,又能编撰得下来吗?

    一首好的诗词,有时候是一些词人好几年才能做出来的的作品,是有意境的,哪能张嘴就来呢?

    哎呀,我的作者啊,我等着你开新书模仿呢,你这,怎么就出了难题呢?

    而你这诗词哪里来的?

    难道真是你自己做的?

    不说别的,这首如今出现的这首诗词《春晓》,就真的很不错,很适合主角方运的做派,已经达到鸣州才气了。

    剧情吸引人,诗词也是。

    他们真的很期待,此次作者下的这盘没人能模仿的棋,真的全部诗词要他一个人做出来吗?

    想都不敢想啊。

    细思极恐。

    他们很期待,随时关注。

    也在这一天,武天宇就向老爹武煌服软了,剑意和道意真的很冲突。

    武煌哈哈大笑着,他赢了,小子,跟我斗,你还得几十年。

    “我要当诗人,我要学写诗,然后一步步考进皇朝,写诗又不会影响体内的经脉路线和冲突,对吧?”武天宇双眼亮晶晶的,满是期待感。

    武煌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,衣袖下的手握的嘎嘎作响,怒吼一声“福伯,拿碗来!”

    “爹,还没到吃饭时间呢?”

    “老子要滴血认亲!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一晃三天的时间悄然而过,梅花书屋在经过彻底打扫后,竟然偶尔有客人进来,这让的唐小乙一阵兴高采烈。

    宋仁则每天坐在靠窗的位置,背靠两排书架,每天万字更新着,时而看看这些老书,整个人之前暴躁的气质似乎一下内敛了许多,像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一样。

    晚上直接步入秘境中,坐在棺椁前面,进行吐纳,修为飞快晋升着。

    只是唐小乙偶尔看向宋仁挠挠头。

    因为有时候宋仁出来,忘记了打扮,或者有天没沾胡子,没画眉毛,脸型不再尖,让的唐小乙总觉得,自己是不是眼花了。

    看了看正在追的《诛仙》连续剧,这个宋煜大哥,怎么有点像演张小凡的?可仔细又去看,又觉得不像。

    一个大明星,跑来这里打工?谁信啊。

    我爱吃大馒头这个人,他别提有多羡慕了,每天一定有花不完的钱,又是做音乐的好手,接触的都是音乐网三大才女,天仙级别的人物。

    这世上相似的人那么多,可能是自己想多了吧。

    “公子小姐中午好,欢迎光临梅花诗屋!”门外的鹦鹉突然叫起来,惊醒了出神的唐小乙,他连忙满是高兴的起身迎客。